临近期末,为认真贯彻学校关于安全工作要求的精神,切实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确保实验室使用安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各实验室及相关老师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,要在放假前进行认真、细致的自查自检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,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。
2.强化剧毒品、易燃品、易爆炸品、麻醉品和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实验用品的领用、贮存和使用管理,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内各类物品的台帐,切实做好留档备案工作。同时,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,做好实验废弃物的分类、收集、送处工作。
3.寒假期间不使用的办公室、实验室、库房等要检查后断水、断电、断气,并锁好门窗,贴好封条。
4.寒假期间确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,按照“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相关老师要切实履行安全职责,并在放假前做好使用登记工作,报学院办公室备案。实验活动时必须有人值守,尤其是在进行化学反应实验、使用干燥箱、烘箱、高压蒸汽灭菌锅等存在潜在危险的设备时,实验人员不得离开;实验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关闭水、电、气、门、窗等,防止火灾、溢水和盗窃等事故的发生。
5. 学生实验安全实行导师负责制,指导教师要对留校学生进行一次专门的实验室安全教育,布置安全要求,提高学生的责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,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自己管理,不得在实验室烹煮食物、聚餐,严禁在实验室留宿。
6.各值班人员要做好对实验室的巡查,发现问题,及时处置。
二〇一五年一月十日